灌南县东片区稻虾种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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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东片区稻虾种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东片区稻虾种养项目已由灌南县数据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祥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东片区稻虾种养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具体涉及灌南县百禄镇和新集镇两个乡镇的11个村庄。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0859亩,通过农田设施改造和配套种养设施改造等工程形成稻田28764亩,开挖虾沟915.7亩。
2.1.3最高限价:1425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年。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灌南县东片区稻虾种养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参照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参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2月-2024年7月),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本工程参照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工程招标工作参照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本项目参照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投标单位,于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12日下午17:3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7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金融中心A座
5.3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三副,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正本盖章扫描PDF版)。(注:纸质版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分开胶装密封,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南祥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黄埔银都城商业2#105室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518-83613888